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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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福建省建瓯市(jiànōushì)万木林自然保护区,是武夷山脉东南侧的一块绿色瑰宝。行于林间,苍劲挺拔的云杉直指天际,碗口粗的古藤悬空盘绕。近日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(xiànchǎng)“搬”进这片(zhèpiàn)“绿海”,巡回审判一起(yìqǐ)涉生态保护案件。
法院干警前往巡回(xúnhuí)审判现场。
被告人张某(mǒu)为种植板栗、杨梅(yángméi)等果树,在未(wèi)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当地某山场擅自砍伐树木,致使65立方米林木被毁。
鉴于涉案林地(líndì)位于万木林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且为张某(mǒu)户籍地,为实现“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一方”的效果,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开展(kāizhǎn)巡回审判。
法院干警布置庭审(tíngshěn)现场。
“现在(zài)开庭!”静谧的林间响起清脆的法槌(fǎchuí)声,庭审在人大代表与村民的“围观”中开启。
庭审时,法官认真听取双方(shuāngfāng)意见,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(jìnxíng)举证、质证及辩论。被告人(bèigàorén)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刻悔悟。
最终,张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(huǎnxíng)二年。经法庭教育,张某自愿承担生态修复(xiūfù)费用,从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的“破坏者”转变为“修复者”。
人大代表和当地村民旁听庭审(tíngshěn)。
法官结合案件情况,当庭(dāngtíng)开展法治教育。
“这样的巡回审判(shěnpàn)、就地普法十分生动,有很强的代入感!”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建议,要持续用好生态巡回审判这一形式,让(ràng)群众知法守法(shǒufǎ),同心守护万木林生态瑰宝,让苍翠林海永续生机。
福建省人大代表与法官交流生态司法理念(lǐnià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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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内容:图片作品/视频作品+200字以内的(de)图片说明或心得感悟+照片拍摄作者姓名及(jí)单位
来源:福建省南平市(nánpíngshì)中级人民法院、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
作者:周琦琦(zhōuqíqí)、叶诗璇 | 摄影:王金铭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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